索 引 号: | 11330524K14997759R/2023-00046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区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区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区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区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区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区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政策,推动相关政策落实。
3.协同职能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协同推进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负责全区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制度,负责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负责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4.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依法对基金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基金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和控制。完善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有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6.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7.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系列南太湖人才工程,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助推吴兴高质量赶超发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包括: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单位湖州市吴兴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保障监管服务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及湖州市吴兴区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预算。
二、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40462.89万元。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收入预算40462.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60.06万元,增长11.77%,主要是2023年人社局、组织部、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的人才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人社局年初预算,执行时由各部门分别执行,从而导致执行数小于预算数。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62.89万元,占98.02%;上级补助收入800.00万元,占1.98%。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40462.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60.06万元,增长11.77%,主要是2023年人社局、组织部、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的人才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人社局年初预算,执行时由各部门分别执行,从而导致执行数小于预算数。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6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7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7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20.64万元,占4.50%;日常公用支出378.35万元,占0.93%;项目支出37463.90万元,占92.5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800.00万元,占1.98%。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62.8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9662.89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6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7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76万元。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662.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00.49万元,增长11.84%,主要是2023年人社局、组织部、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的人才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人社局年初预算,执行时由各部门分别执行,从而导致执行数小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类)支出16000.00万元,占40.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79.13万元,占59.45%;卫生健康(类)支出83.76万元,占0.21%。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16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各部门人才招引及大学生政策补贴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52.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85.0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兼职仲裁员队伍建设、中心城区街道调解员队伍建设经费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105.7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专项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8.5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浙江人社工作台的信息维护工作。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20.8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20048.55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人才招引、留育等相关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2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福利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9.28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4.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编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92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96.13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1.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2.5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9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0.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7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9.9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应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9.97%。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省(市、县、区)来吴进行重大政策调研、对口援建来吴考察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区劳动保障监管服务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3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9.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7.94万元,增长172.48%,主要原因是按照统一要求,新增区矛盾调解化解中心等办公用房租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1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463.90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应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