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K149977247/2023-202305316 | 成文日期: | 2023-07-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20230726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关于《吴兴区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补助实施细则》公开征求
意见的情况反馈
为减降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鼓励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提前淘汰并替换为新能源叉车,助力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浙江省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方案》(浙环函〔2022〕325号)、《湖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室字〔2023〕13号)、《湖州市推进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湖环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生态环境分局拟定了《吴兴区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补助实施细则》,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