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减轻柴油货车排放污染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区生态环境分局拟定了《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8日期间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