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K149977247/2024-00145 | 成文日期: | 2024-10-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20241009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为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减轻柴油货车排放污染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拟定《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在2024年10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中横港路南太湖南苑西区B幢313办公室,邮编:313000)。
联系人:施良;联系电话:0572-2551627;传真:0572-2551608.
附件: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件: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