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524K149977247/2024-00159 成文日期: 2024-1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20241025-2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10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5 09:11: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551638 传真:0572-2551608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西区B幢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湖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医院搬迁改建项目

湖州市吴兴区白鱼潭路与外环北路交叉口西南80米(原大东商贸中心)

湖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拟投资4000万元,租用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大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闲置商业用房11286平方米,改造施工面积1006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范围内房屋改造、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消防等,设立眼科专科医院。搬迁后,主要经营眼科诊疗,医学检验科(仅进行常规和生化检查),不设传染科,不涉及辐射内容。迁建完成后现有项目不再运营,本项目病床总数仍为64张,日均门诊量约增加至205人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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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治理措施。

1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经化粪池、调节池、格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排水管道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整体封闭换气,化粪池、调节池加盖保留预留口,同时对化粪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预留口(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为封闭设备)排出的臭气进行收集,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管道沿地下室顶板敷设后进入管道井,沿管道井敷设至大楼楼顶高空排放(DA001),排出口高于屋顶,废气处理设备及风机位于大楼-1层的污水处理设施旁。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化验废气:用机械通风设备将检验室排放的各种废气经过收集后输送到楼顶排放。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设置专用竖向风井对地下车库的汽车废气进行集中排放,排风口设置在离地约4m处。

消毒废气;经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

3固废:生活垃圾暂存在生活垃圾房(接待大厅东北侧区域,不涉及占用消防设施),面积约4m2,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检验废液、废活性炭暂存医疗垃圾暂存处,面积6.24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内(容积约1m3),经消毒检测达相关标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抽运

4噪声:隔声、减振等,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营期间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