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67385078X9/2023-2022090520 | 成文日期: | 2023-04-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统〔2023〕9号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提高基层统计能力,强化基层依法统计、科学统计治理水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区两办《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市统计局《湖州市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和2023年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全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为指引,以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和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创建为抓手,以“1+2+N”模式推进“统计之家”建设为着力点,按照“巩固成果、提升晋级、深度融合、示范引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企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推动全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年全区要实现“四星级”以上乡镇(街道)占全部乡镇(街道)的45%以上;“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占“四上”企业的8%以上。
二、实施范围和建设标准
(一)实施范围。连续2年以上填报“一套表”平台统计报表的“四上”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二)建设标准。在乡镇(街道)和企业两大领域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在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必须达到“六有八化”和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必须达到“八个到位”的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创建工作要与统计e家建设相结合。
1.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要达到“六有”“八化”要求。“六有”即:有分管领导、有专门的统计机构、有精干的统计队伍、有统计专用的办公设备、有真实的统计原始记录、有健全的统计台账。“八化”即: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流程规范化、统计调查法制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服务优质化。四星级乡镇(街道)需建有较为规范的“统计之家”,五星级乡镇(街道)需创建一个精品示范“统计之家”。
2.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要达到“八个到位”要求:明确统计职能机构,确定统计人员,保障统计经费,统计工作制度健全,统计报表及时规范,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统计台账及原始资料保存完整,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同时,需积极应用统计e家。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拟定(5月中旬)。各乡镇街道根据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拟定年度培育企业,抓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部署、推进和宣传工作。
(二)建立培育库(6月15日)。对照统计基础规范化星级乡镇(街道)和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建设标准,在初步审核的基础上,参照2023年工作目标完成市级培育单位推荐,并且梳理2023年复评单位,汇总填写《湖州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6月30日前上报区统计局。
(三)服务与管理(7-8月)。对入库单位统计规范化工作做好分类指导,包括政策宣传、培训服务、走访调研、检查督导等工作,及时了解入库单位培育进展情况,提升培育单位规范建设水平。
(四)材料申报(9月15日)。一是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和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评定的等级划分、评定权限和周期参照《湖州市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执行。二是申报四星级以上规范化建设的乡镇(街道)需建有较为规范的或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统计之家。三是所有申报单位积极应用统计e家。
1.统计星级乡镇(街道)申报。统计星级乡镇(街道)考评实行逐级提升,申报“统计规范化建设三星级乡镇(街道)”必须是“统计规范化建设二星级乡镇(街道)”,以此类推。
(1)乡镇(街道)自评。各乡镇(街道)根据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自评分在90分以上的乡镇(街道),可申报统计规范化建设三星级、95分以上的可申报四星级,98分以上的可申报五星级乡镇(街道),填写《湖州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申报表》(附件3),经单位盖章后,按照申报资料清单(附件5)装订成册后,于9月8日前上报区统计局。
(2)区统计局会同相关部门复核、推荐。各科室对所属各乡镇(街道)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湖州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推荐汇总表》(附件1),连同申报材料于9月15日前报市统计局。
2.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创建申报。申报统计诚信示范企业,企业必须进行统计信用承诺,签订统计信用承诺书。申报“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必须是区级统计诚信示范企业。
(1)企业自评。企业根据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自评分在95分以上的企业,可申报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填写《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4),按照申报资料清单(附件6)装订成册后,报送所在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2)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审核。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要对所属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区统计局。
(3)区统计局会同相关部门复核、推荐。各科室对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必要时对企业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于9月15日前上报市统计局。
(五)市级综合考评(每季、10-11月)。市统计局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考评组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由日常考评和年度集中考评两部分组成,考评实行百分制,日常考评占30分,集中考评占70分。日常考评由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考评组对申报单位二、三季度分类考评一次;年度集中考评分为市级考评组集中抽评和区县循环考评两部分,于每年10-11月进行。考评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
(六)树立典型(12月)。市统计局将评定结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授于“湖州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和“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匾牌,并在信用湖州、相关部门官网及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推介。打造品牌效应,选树10个规范化星级乡镇(街道)和10家市级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在相关部门官网及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推介,凝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荣誉感,扩大工作影响力。
(七)评定结果应用。加大评定结果在发改、经信、科技、交通、商务等部门优强企业评选、项目申报、惠企政策等方面的应用。对评定为“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的,可享受:
市发改委:作为服务业标杆企业评选的加分项,作为大好高项目申报的加分项。
市经信局:作为亩均论英雄评价的附加分项。
市科技局:市级项目立项和市级科技企业研发中心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市交通运输局:作为物流A级企业评价的加分项。
市商务局:作为服务业(批零住餐)标杆企业评选的加分项。
区发改经信局:作为6S、精细化企业评选的加分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系统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积极协调、齐抓共管,系统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创建目标、推进措施和时限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严禁形式主义,确保全区统计双基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服务,确保质量。各科室要切实做好对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和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实地调研和指导,加强对申报单位的审核,按照方案要求严格把关,把好乡镇申报关、专业审核关、动态管理关,确实把人员落实、制度健全、统计基础扎实规范、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的单位推荐上来。
(三)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各科室要加强对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目的、意义的宣传,切实提高基层参与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使每个乡镇(街道)、统计调查对象积极参与规范化建设。要树立一批统计诚信示范典型,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体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以点带面,推动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1.乡镇(街道)若在本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取消“星级乡镇”荣誉。
(1)当年辖区内党员干部因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2)在市级以上统计部门督察、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存在统计违法行为,被区级以上党委政府、统计部门、相关部门给予专项约谈或通报批评的。
(3)近3年内,辖区内连续发生、频繁发生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为,被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的,或者有其他重大统计违纪违规行为的;
(3)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在信用浙江网站上列入社会信用失信黑名单并在影响期内的。
附件:1.湖州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推荐汇总表
2.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3.湖州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申报表
4.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
5.湖州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申报资料清单
6.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资料清单
7.湖州市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集中考评表
8.湖州市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集中考评表
9.湖州市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日常考评表
10.湖州市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日常考评表
湖州市吴兴区统计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
湖州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推荐汇总表
区(县): □入库培育 □申报创建
序号 | 乡镇(街道) | 拟创星级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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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报时间:
备注:此表由县级统计部门汇总后分别在6月(入库培育)和9月(申报创建)以电子版形式报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附件2
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区(县): □入库培育 □申报创建
序号 | 单 位 | 专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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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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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
15 | ||||
16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报时间:
备注:此表由县级统计部门汇总后分别在6月(入库培育)和9月(申报创建)以电子版形式报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附件3
湖州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申报表
单位名称 | 单位负责人 | |||||
分管统计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统计办主任 | 联系电话 | |||||
统计机构设置 | £独立统计机构 £有关机构中设统计岗位 | |||||
配备统计 人员情况 | 姓名 | 统计岗位 | 是否兼职 | 是否参加统计继续教育 | ||
乡 镇 (街道)申报 理由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统计局 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统计局 审核评定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4
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单位详细名称 | 企业主要业务活动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统计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统计员 | 联系电话 | 是否兼职 | ||||||||||||||||||||
统计机构设置 | £独立统计机构 £有关机构中设统计岗位 | |||||||||||||||||||||
2023年1-*月有关统计数据 | 工业销售产值(千元) | |||||||||||||||||||||
批发业销售额(千元) | ||||||||||||||||||||||
零售业销售额(千元) | ||||||||||||||||||||||
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千元) | ||||||||||||||||||||||
建筑业总产值(千元) | ||||||||||||||||||||||
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面积(平方米) | ||||||||||||||||||||||
服务业营业收入(千元) | ||||||||||||||||||||||
期末从业人员数(人) | ||||||||||||||||||||||
企 业 申报理由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统计局 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统计局 审核评定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5
湖州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
申报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1 | 湖州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星级乡镇(街道)申报表 |
2 | 湖州市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考评表 |
3 | 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
4 | 乡镇(街道)领导分工的文件 |
5 | 成立统计机构和任免统计办公室主任的文件 |
6 | 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统计岗位、从事统计工作年限、是否兼职、手机号码) |
7 | 一年内乡镇(街道)党委会或乡镇长(街道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统计工作的记录材料复印件 |
8 | 统计之家、统计e家有关工作情况 |
9 | 2023年乡镇(街道)对村(社区)工作考核办法 |
10 | 2023年村(社区)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学历、从事统计工作年限、是否兼职、手机号码) |
11 | 2023年名录库中新增单位、新增“四上”单位名册 |
12 | 一年内组织统计业务培训的文件通知或签到单复印件 |
13 | 2023年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参加浙江省统计教育培训在线学习合格证复印件 |
14 | 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面的资料 |
15 | 统计工作制度,要求有正式文件(1.统计资料交接、归档制度;2.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3..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4..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5.统计资料管理制度6.统计人员考核制度) |
16 | 统计工作创新方面及单位或个人统计工作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统计部门表彰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
备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后报县级统计局;
2.县级统计部门审核后将审核情况报湖州市统计局;
附件6
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1 | 湖州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 |
2 | 湖州市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考核表 |
3 | 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
4 | 统计信用承诺书 |
5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6 | 统计机构、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设置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学历、职务或专业、从事统计工作年限、手机号码) |
7 | 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统计e家有关情况 |
8 | 2023年企业统计人员参加浙江省统计教育培训在线学习合格证 |
9 | 统计工作制度复印件(1统计报表报送制度;2.统计资料交接、归档制度) |
10 | 2023年1-*季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及台账 |
11 | 工业企业: (1)2023年*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及台账 (2)2023年*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12 | 批发零售企业: (1)2023年*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1表)及台账 (2)2023年*月《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者其它能证明数据的材料 住宿餐饮企业: (1)2022年*月《住宿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及台账 (2)2022年*月《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者其它能证明数据的材料 其他服务业: (1)2022年*月《财务状况》(F203表) (2)2022年*月《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13 | 建筑业企业: (1)2023年*季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及台账 (2)2023年*月《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14 | 房地产企业: (1)2023年*月《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及销售网签台账 |
15 | 涉及国家统计局湖州调查队业务的企业,需另外提供: 工业企业: (1)2023年*月《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N241表)及台账 (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V204-1表)及台账 批发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其他服务业、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 (1)2023年*月《非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N242表)及台账 |
备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后报县级统计局;
2.县级统计部门审核后将审核情况报湖州市统计局;
附件7
湖州市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集中考评表
乡镇(街道)名称(盖章):
内容 | 分值 | 标准 | 乡镇 (街道) 自评分 | 区县 统计局 核查得分 | 市级 考评得分 |
1.领导重视 | 12 | 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统计重要改革文件(3分) | |||
②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统计办公室主任(3分) | |||||
③乡镇(街道)领导重视支持统计工作,全年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统计工作2次以上(2分) | |||||
④统计办公室主任享受乡镇(街道)中层正职待遇(2分) | |||||
⑤把统计工作列入对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工作考核,要求企业统计人员及时准确报数(2分) | |||||
2.机构健全 | 8 | ①有明确的统计机构(4分) | |||
②有统计办公室的牌子,统计人员集中办公(4分) | |||||
3.人员到位 | 10 | ①中心镇配备6人以上,其他乡镇(街道)配备4人以上(6分) | |||
②有健全的统计队伍网络,村(社区)、企业有明确的统计人员(2分) | |||||
③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变更时,向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备案。(1分)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征得县统计局的同意。(1分) | |||||
4.统计e家 | 10 | ①统计之家建设:精品示范型(6分);重点突出型(4分);多元融合型(2分) | |||
②积极组织网格活动,“四上单位”原则上人均不少于1次,按比例赋分(2分) | |||||
③积极应用统计e家(2分) | |||||
5.台账健全 | 10 | ①由乡镇(街道)统计的项目有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4分) | |||
②村(社区)、企业统计台账登记及时、准确、完整(4分) | |||||
③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推行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2分) | |||||
6.培训到位 | 7 | ①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积极参加省统计教育培训在线学习,每人每年在线学习不低于32学分,按完成比例赋分(3分) | |||
②认真组织开展对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2分) | |||||
③积极组织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参加县级以上统计机构组织的各类统计业务培训(1分) | |||||
④新任统计人员到县级统计机构跟班学习(1分) | |||||
7.业务规范 | 24 | ①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及时报送和催报本辖区内各单位统计报表(3分) | |||
②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审核、签署规定(3分) | |||||
③所辖企业统计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数据互相衔接(5分) | |||||
④及时答复上级统计部门的查询,认真做好核查核实工作(3分) | |||||
⑤督促指导辖区内“四上”企业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并且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达到本辖区“四上”企业数的13%以上,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8分) | |||||
⑥“四上”单位申报工作(2分) | |||||
8.资料管理 | 6 | ①建立统计资料交接、归档制度,统计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3分) | |||
②规范发布统计资料,不得对外提供单个企业(单位)统计资料(3分) | |||||
9.依法治统 | 8 | ①对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普法宣传(2分) | |||
②加强对所辖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检查,所辖企业没有发生统计违法行为被立案处罚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3分) | |||||
③积极配合政府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检查(2分) | |||||
④积极落实督察整改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1分) | |||||
10.制度完善 | 5 | ①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1分) | |||
②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1分) | |||||
③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1分) | |||||
④统计资料管理制度(1分) | |||||
⑤统计人员考核制度(1分) | |||||
合计 | 100 | ||||
11.统计工作创新 | 加分(不超过5分) | ①在统计组织管理、业务建设、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等方面积极创新,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统计部门的肯定,并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应用的,酌情加分,2分。 | |||
②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统计部门表彰的,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加分以最高奖项为主,不重复加分。 | |||||
③上一年度乡镇(街道)或辖区内企业统计人员参加统计师职称考试的,酌情加分,每通过1名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 | |||||
12.否决项(有其中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 一票否决 | ①当年辖区内党员干部因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 |||
②在市级以上统计部门督察、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存在统计违法行为,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统计部门、相关部门给予专项约谈或通报批评的; | |||||
③近3年内,辖区内连续发生、频繁发生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附件8
湖州市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集中考评表
企业名称(盖章):
内容 | 分值 | 标准 | 企业 自评分 | 乡镇 (街道) 审核得分 | 区县 统计局 核查得分 | 市级 考评得分 |
1.领导重视 | 10 | ①企业统计工作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统计负责人(5分) | ||||
②企业经理层专题研究部署统计工作(3分),了解统计工作相关指标情况和报送情况(2分) | ||||||
2.人员到位 | 15 | ①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5分) | ||||
②统计人员工作职责明确,具备专业知识和数据处理能力(5分) | ||||||
③按要求参加统计会议和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省统计教育培训在线学习,统计人员每年在线学习不低于32学分,按完成比例赋分(5分) | ||||||
3.台账健全 | 17 | ①原始记录凭证齐全、填写规范、记录真实完整(5分) | ||||
②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5分) | ||||||
③统计台账登记及时、完整、准确(7分) | ||||||
4.报表规范 | 40 | ①按照制度规定和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报表(5分) | ||||
②统计指标理解正确,计算方法正确(6分) | ||||||
③统计指标填报完整(5分) | ||||||
④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审核、签署的规定,统计报表上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与实际一致(5分) | ||||||
⑤统计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数据相衔接(10分) | ||||||
⑥及时答复上级统计部门的查询,认真做好核实工作(5分) | ||||||
⑦积极应用统计e家(4分) | ||||||
5.资料管理 | 6 | ①建立统计资料交接、归档制度(3分) | ||||
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至少保存2年(3分) | ||||||
6.保障到位 | 8 | ①配备统计信息化所需的计算机设备和条件(2分) | ||||
②熟练掌握联网直报系统操作,并独立完成上报(2分) | ||||||
③按时参加统计业务培训、年报会议培训(4分) | ||||||
7.统计法制 | 4 | ①积极参加普法教育(1分) | ||||
②积极配合政府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检查(2分) | ||||||
③及时落实相关整改工作(1分) | ||||||
合计 | 100 | |||||
8.表彰创新类 | 加分项(不超过5分) | ①企业统计工作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部门表彰的,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加分以最高奖项为主,不重复加分。 | ||||
②上一年度企业统计人员参加统计师职称考试的,酌情加分,通过初级的加1分,通过中级的加2分,通过高级的加3分,可累加。 | ||||||
③在全国有统一刊号的期刊杂志上或网站上发表科研论文、课题等,酌情加分,加2分 | ||||||
9.否决项(有其中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 一票否决 | ①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为,被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的,或者有其他重大统计违纪违规行为的; | ||||
②拒绝、阻碍对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工作的; | ||||||
③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在信用浙江网站上列入社会信用失信黑名单并在影响期内的。 |
附件9
湖州市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日常考评表
部门 | 内容 | 分值 | 标准 | 考评得分 |
市统计局 | 工作配合度 | 60 | ①及时做好本辖区催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统计报表(20分) | |
②及时答复上级统计部门的查询,认真做好核查核实工作(20分) | ||||
③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数据核查检查(20分) | ||||
数据准确度 | 40 | ①数据报送过程,是否及时发现和纠正本辖区内企业(项目)数据异常的,根据异常情况酌情扣分(20分) | ||
②各专业日常核查检查情况(20分) | ||||
合计 | 100 | |||
市发改委 | 100 | |||
市经信局 | 100 | |||
市科技局 | 100 | |||
市交通 运输局 | 100 | |||
市商务局 | 100 | |||
国家统计局湖州调查队 | 100 |
附件10
湖州市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日常考评表
部门 | 内容 | 分值 | 标准 | 考评得分 |
市统计局 | 工作配合度 | 40 | ①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统计报表(20分) | |
②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数据核查检查(20分) | ||||
数据准确度 | 60 | ①是否有异常数据修改痕迹(20分) | ||
②是否数据异常波动又无法说明的情况(20分) | ||||
③各专业日常核查检查情况(20分) | ||||
合计 | 100 | |||
市发改委 | 100 | |||
市经信局 | 100 | |||
市科技局 | 100 | |||
市交通 运输局 | 100 | |||
市商务局 | 100 | |||
国家统计局湖州调查队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