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000000/2025-1010303532 成文日期: 2025-07-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财务科)
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07-29 16:32:00

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党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通知》要求,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对截至20253月底现行有效的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因不符合党中央和省市区委最新精神或者已被新的法规文件涵盖替代,废止2件。

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被废止、宣布失效的党的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继续有效的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执行。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决定废止的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

                      2025年5月30




附件

决定废止的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2件)

1.吴委办〔2016〕51号 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办公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2.吴委〔2008〕7号 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