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30502000000/2026-1010509477 | 成文日期: | 2026-03-2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
埭溪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区级有关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吴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26年度吴兴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主要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2026年度吴兴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
2026年度吴兴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 承办部门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履行程序要求 |
1 | 湖州市吴兴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2025-2030年)
| 吴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区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 | 根据目标组织实施,于2025年-2030年按时间节点具体落实完成。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