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524786406634B/2026-1010495275 成文日期: 2026-0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文字解读】《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和<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4-24 08:33:28

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和<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告》已于近日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湖州市吴兴区和常山县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复函》(浙政办函〔2021〕55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26〕7号),结合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过程

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管理规范指引(试行)》文件要求,由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办)牵头起草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先后向市、区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完成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通告》包括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附件为吴兴区实施<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清单<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清单》。

(一)关于正文。吴兴区实施<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和<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内的行政处罚事项,自公布之日起,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涉及上述行政处罚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废、立、改的,相对应的行政处罚事项同步调整,不再另行公告。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吴兴区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告》(吴政通〔2022〕5号)同时废止。

(二)关于附件。按照《通告》,《兴区实施<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清单》共涉及行政处罚事项49项。分别为:公安管理领域12项、民政管理领域5项、生态环境管理领域2项、建设领域25项、农业农村领域5项;<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清单》共涉及行政处罚事项63项。分别为:公安管理领域2项、财政管理领域30项、建设管理领域17项、医保管理领域5项、农业农村管理领域3项、气象管理领域4项、自然资源管理领域2项。

本《通告》对我综合执法事项的相关职责边界进行了逐一明确。执法事项划转后,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履行监管职责。

本次事项调整后,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需及时调整公开本部门权力清单。除划转范围是全部的处罚事项外,部分划转的处罚事项原业务主管部门仍需认领并公示。

四、解读机关

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

解读人:柯能干

咨询电话:0572-255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