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524K14997820G/2026-1010421484 | 成文日期: | 2026-03-2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领导集体审议。
二、承办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局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2026年度吴兴区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5日
附件
2026年度吴兴区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内容概述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履行程序要求 |
1 | 《湖州市吴兴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 深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多措并举、系统推进建筑垃圾等回收利用和污染防治,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走在前列,并为湖州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 城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要求 | 6月 | 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