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30502000000/2026-1010510755 | 成文日期: | 2026-07-1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
2025年度东林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东林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党委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东林镇党委已将集体学法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学习计划,形成“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底有总结”的基本模式。学习内容能够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如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全生产法》等)。
(二)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落实东林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镇的主题工程,有效将法治理念融入日常工作全流程。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切实发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精准高效普法,筑牢法治社会根基
一是实施“精准普法”工程。针对村干部、企业经营者、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差异化普法教育,实现辖区23个行政村“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全覆盖,全年为200余名群众提供公共法律咨询服务,有效将法治资源延伸到群众身边,提升了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及性。
二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围绕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精准对接群众普法需求,实现普法精准“滴灌”。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法律进校园等专项普法活动,同时依托常态化机制,多形式、多平台推进“九五”普法、宪法法律“十进”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全年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9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二)以“合法性审查”作为“硬门槛”,筑牢行政决策的“防火墙”
严格落实《东林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审查不通过,不能提交集体讨论,从根本上改变了“先决策,后补程序”或“领导拍板就是法”的旧有模式,将决策风险前置化解。
建立法律顾问团队,在重大项目谈判、合同签订、危机处理中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政府行为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本年度累计审查各类合同及行政规范性文件152份,提出审查意见152份,其中线上平台完成流转33件,实现合法性审查工作“一网通”,筑牢基层法治建设“防火墙”。
(三)坚守法治尊严,扎实履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责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司法裁判;完善行政复议答复机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按期答复率100%,保证矛盾纠纷化解渠道畅通;建立败诉案件分析通报制度,深刻剖析原因,及时整改问题,行政诉讼败诉率显著下降,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受聘法律顾问团队,全面参与各项涉法事务,工作覆盖合法性审查、合同起草修订、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信访案件处置、履职申请答复以及司法建议书反馈等方面,涉法业务量稳步提升。全年完成各类涉法事务150余件,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好行政诉讼和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年结案行政诉讼一审案件7起、二审案件3起。法律顾问团队全程参与东林镇工业园区违规出租、企业腾退、垃圾处置、污染治理、低效用地收储等重大问题处置事宜,并参加各类重大、疑难以及涉众类问题的协调会,积极献言献策,为相关问题的处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的职能优势,持续推进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每月一次排查分析制度,加强源头信息动态掌握,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控制在当地、消除于萌芽状态。推动调解工作与网格化治理、村民议事会等机制深度融合,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乡贤调解”等本土解纷力量,年内组织参加区级培训1次,有效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年东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制作书面调解协议59份,涉及金额约635万元,未发生因调解不到位导致的“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上访事件,所有调解案卷均规范归档、完整保存,并荣获“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五)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信访受理工作
持续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于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本年度收到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10件、履职申请公开2件、上级政府转办4件。
镇信访办按照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全年攻坚化解信访积案3件,办理来信7件(国家局2件、省局2件、区局3件),来访59件(国家局2件、省级22件、区局35件),网信50件(国家局10件、省级12件、市级5件、区级23件),处理完成网上投诉138件,受理并办结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件18件,以上受理率100%、办结率100%。
(六)抓紧抓实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定期开展执法证件年审与清理,确保执法主体适格。
二是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行政执法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工作规程和行为准则,形成系统、科学的执法规范体系,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聘请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协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工作。其中,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环节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效固定证据、规范行为、化解争议。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均衡
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不均,在重点工作上仍需持续发力,在亮点工作上仍需深化突破,在难点工作上仍需协力解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成效。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关事业单位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有待强化,部分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增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及专业人员配备有待优化。
(二)法治宣传实效性需提升
法治宣传渠道大部分还集中在法治海报宣传、法治讲座等传统方式中,普法形式还相对单一,习惯于“我讲你听”的单向传播,缺乏与受众的双向互动和沟通,无法了解受众的真实困惑和需求;基层普法工作多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兼任,本身法律专业素养有限,且事务繁杂,难以精心策划和实施高质量的普法活动。
(三)行政纠纷预警和稳控化解机制有待完善
随着全域整治纵深推进和城镇的快速发展,涉及全域整治和规划建设的涉稳隐患趋向复杂化,在矛盾纠纷涉及行政机关时,缺乏系统性的识别、评估和预警机制,往往等到矛盾激化、群众上访时才被动应对。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并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实现学习宣传全覆盖、贯彻落实见实效,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聚焦提质增效,坚持打造普法宣传新亮点
紧盯基层治理难点和群众关心热点,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普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宣讲《公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青少年,重点开展防欺凌、网络安全教育;对村(居)民,重点解读《民法典》、防范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定期面向企业员工、学生、村(居)民等各类群体开展法律需求调研,形成“需求清单”,实现按需下单、精准配送普法资源,让普法扎根生长。
(三)立足源头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完善镇-村-网格三级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网络,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产生;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提供“一站式”受理、分流、调解服务;加强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提高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引导群众在调解过程中依法表达诉求,在法治轨道上解决争端;聚焦重点领域攻坚,围绕全域整治、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成立专项调解小组,加强部门联动,集中力量攻坚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