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1-06857 成文日期: 2021-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吴政办发〔2021〕16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EWXD01-2021-0002 有 效 性: 有效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01 15:40:00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随着军队改革的深入,大学生已经成为应征入伍的主要力量,占兵源比例要求持续上升,给我区征兵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为进一步促进和鼓励我区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特出台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法律、法规和各级优待、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给予专项政策激励,在全社会营造“当兵光荣”的使命感、尊崇感。

二、工作目标

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工作理念,以具有吴兴特色的优待优惠组合政策,加大军营对大学生的吸引力,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提升兵源质量,为推动国防建设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三、鼓励对象

从吴兴区(不含南太湖新区)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

四、工作举措

()实施定向招考

向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倾斜,根据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人数,每年推出一定的公务员(参公)、事业编制、国企正式员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社区工作者等岗位,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其中,事业编制及区属国企每年合计不少于1个,社区工作者每年不少于2个,机关编外人员每年不少于5个。

()发放特别奖励金

从文件施行之日的当月起,在大学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每月1000元特别奖励金,随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同发放。

()发放视力矫正补助

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前,做过视力激光矫正手术的,自批准入伍后六个月内,给予一次性现金补助,标准为:单眼手术2000元,双眼手术4000元。

()增加创业补贴

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初次创办各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且依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我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文件(吴政办发〔2020〕15号)给予创业补贴基础上再增发1万元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等其它创业扶持政策标准不变。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非公企业每新招用1名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在我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文件(吴政办发〔2020〕15号)基础上,再追加每人每年1万元招工奖励,奖励累计不超过三年。追加的奖励每人封顶三万元,封顶后再次招用的用工单位不能再享受上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大学生退役士兵政策落实牵头协调工作;区人武部负责“大学毕业生士兵”、“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认定、解释和信息提供等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区级新闻媒体开展大学生士兵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区民政局负责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考社区工作者计划及实施工作;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大学毕业生士兵有关优待优惠政策经费的保障与监管工作,配合落实区属国企定向招聘岗位;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定向招聘工作;解释并落实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创业补贴政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大学毕业生士兵特别奖励金、招工奖励解释和兑现工作;招录单位负责解释相关招考政策、具体招录条件;区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大学生士兵相关工作;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大学生士兵政策宣传、落实工作。

(二)准确把握政策。1.入伍后被部队退兵的,不享受本文件相关政策;2.已在服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自文件施行之日起当月开始享受特别奖励金,之前的不补发;3.除“特别奖励金”外,文件施行前已经退役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享受本文件其它各项政策;4.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参加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定向招聘。

(三)加大宣贯力度。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动员、宣传、贯彻,以政策推动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确保我区征兵工作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其它事项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5月2日起施行,暂定试行2年。

本实施意见下发后,如遇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或原所依据的文件规定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或原所依据的文件为准。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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