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MB156326XN/2021-00023 | 发文时间: | 2021-04-02 15:26: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一、出台激励政策的必要性
一是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有激励导向。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需要。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对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有明确的优惠优待要求。2008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鼓励全日制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1号)。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为部队输送高素质兵员的需求。为建设现代化国防,需要向部队不断输送高学历高素质的兵员,参军入伍是大学生应尽的义务,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此,经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多方研商,拟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大学生尤其是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
二、制定意义
(一)制定目的:进一步促进和鼓励我区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
(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做好鼓励全日制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1号)。
三、主要内容
拟出台的《意见》主要内容有:
(一)实施定向招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实施定向招考,有助于引导、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发放特别奖励金
吸引、鼓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增强其获得感。
(三)发放视力矫正补助
把大学毕业生作为重要人才资源,加强各项待遇保障。
(四)增加创业补贴
加强服务保障,积极营造创业的良好环境,支持、鼓励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在退役后积极创业,提供资金的保障。
(五)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进一步鼓励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就业率。鼓励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努力投身社会经济建设,奋发图强,实现其自身价值。
四、期限
本文件自2021年5月2日起施行,暂定试行2年。
五、有关术语释义
无
六、主要负责人
盛舸,党组书记、局长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湖州吴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解读人:徐建忠;陆怡倩
联系电话:0572-2551915;0572-255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