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524MB156326XN/2021-00023 发文时间: 2021-04-02 15:26: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激励政策的必要性

一是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有激励导向。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需要。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对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有明确的优惠优待要求。2008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鼓励全日制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1号)。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为部队输送高素质兵员的需求。为建设现代化国防,需要向部队不断输送高学历高素质的兵员,参军入伍是大学生应尽的义务,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此,经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多方研商,拟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大学生尤其是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

二、制定意义

(一)制定目的:进一步促进和鼓励我区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

(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做好鼓励全日制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1号)。

三、主要内容

拟出台的《意见》主要内容有:

(一)实施定向招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实施定向招考,有助于引导、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发放特别奖励金

吸引、鼓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增强其获得感。

(三)发放视力矫正补助

把大学毕业生作为重要人才资源,加强各项待遇保障。

(四)增加创业补贴

加强服务保障,积极营造创业的良好环境,支持、鼓励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在退役后积极创业,提供资金的保障。

(五)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进一步鼓励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就业率。鼓励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努力投身社会经济建设,奋发图强,实现其自身价值。

四、期限

本文件自2021年5月2日起施行,暂定试行2年。

五、有关术语释义

六、主要负责人

盛舸,党组书记、局长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湖州吴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解读人:徐建忠;陆怡倩

联系电话:0572-2551915;0572-255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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