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2-06762 成文日期: 2022-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吴人社发〔2022〕27号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吴兴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政策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6-24 16:34: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稳经济保就业惠民生”“提低扩中”等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在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参保,加快实现全民参保,促进我区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区共同富裕建设,结合吴兴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推动金融服务参与精准扩面、全民参保工作无缝对接,构建政银合作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合理引导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申请贷款,用于提高城乡居保缴费和养老待遇水平,推动全区城乡居民人均缴费及养老待遇水平稳步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助保贷款的范围和对象。凡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均可自愿向提供助保贷款的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合作商业银行依法对申请人的征信等进行审核,确定是否贷款。

(二)助保贷款的办理。助保贷款严格履行合约精神,由借贷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双方行为。助保贷款对象应指定至少一名成年并且具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子女(已婚子女须该子女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贷款人,无满足条件子女的助保贷款对象应提供一名贷款担保人。

(三)助保贷款的年限和额度。按照风险控制、考虑需要的原则,根据助保贷款对象年龄、缴费年限、缴费标准和首月养老金测算水平,由合作商业银行和助保贷款对象协商确定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还款方式和额度。原则上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且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一般采用信用方式于借款人参保当月放贷。

(四)助保贷款的利率及方式。择优选择有条件、积极性高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助保贷款工作。助保贷款利率按不高于当前LPR利率执行,合作商业银行应向城乡居民提供最优惠贷款利率。合作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助保贷款对象借款及缴费均应通过社会保障卡金额账户办理。办理助保贷款后,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号码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等原因确需变更的,应当维持助保贷款借款银行的金融账号。合作商业银行提供的助保贷款资金只能用于为助保贷款对象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提取现金、更不得挪作他用。社保经办机构应与税务部门密切协作,在征缴、记账业务过程中简化手续,直接将助保贷资金划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集账户、并及时记入助保贷款对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五)助保贷款的偿还偿还方式由借贷双方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鼓励助保贷款对象选择提前还款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提前偿还的,合作商业银行应按贷款实际期限和利率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助保贷款对象提前还款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有困难的,可以在借贷合同中约定,每月从领取的养老金中拿出部分用于偿还贷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原则上不作为还贷资金,如借款人自愿将本人的基础养老金作为还贷资金,必须在借贷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

助保贷款对象领取养老金后应按约定履行还贷义务,不得转存或支取还贷部分金额。助保贷款对象在未还清贷款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由于银行贷款产生的储存额余额及丧葬费应优先用于偿还贷款,且必须在借贷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

助保贷款信用情况将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领域和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各相关部门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严重失信行为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四、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凭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和有效身份证明等,向合作商业银行各支行网点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审批。合作商业银行各支行网点依法依规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核。

(三)贷款发放。借贷双方签订协议,按年或一次性放款,税务征缴代扣。

五、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是我区助力稳经济惠民生,实现全民参保、共同富裕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区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会同合作商业银行制定参保借款人失信或身故时,其个人参保账户及死亡待遇用于还款的保障措施。合作商业银行依据单位职能,强化工作指导、服务和监督。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调查摸清底数,组织、宣传、发动到位,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类推进。

(二)健全联系机制。建立由区人力社保局为第一召集人,相关单位具体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对助保贷款工作推进、运行情况、存在困难等进行交流会商,并提出改进意见措施。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与合作商业银行建立会商协同推进机制。

(三)广泛宣传引导。区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合作商业银行要加强与新闻媒体配合,设计通俗易懂的政策宣传内容,在全区范围开展政策专题宣讲和业务培训活动。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养老保险与配套支持产品的相关政策。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助保贷款政策的知晓率。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