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3-09438 成文日期: 2023-1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吴兴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14 10:33:30

吴兴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吴兴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707--2008)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吴兴区行政区域内有限空间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加强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点对象

吴兴区行政区域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属地政府:高新区、各乡镇(街道)根据签订的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责任书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全科网格”人在一线的优势,对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建立作业报备制度,定期对有限空间网格进行巡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企业主体:

1.提升风险管控等级。纳入整治范围的工贸企业必须按照《九条措施》,对有限空间重新开展一次系统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科学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制定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完善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对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要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量化有毒有害气体种类、浓度、数量等参数指标,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程,实施精准化管理。

2.规范现场作业管理。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要提升数字赋能能级水平,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对有限空间开展全方面、多层次、可操作的监管措施。对完全敞开的有限空间,必须加装防护栏、安全网等防护措施,并设置有限空间作业通道,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对完全封闭且人员无法进入的有限空间,必须安装强制通风装置、监测报警装置等设备,并实时反馈监测参数指标,加强有限空间动态管理能力。对完全封闭且人员定期进入作业的有限空间,在安装强制通风装置、监测报警装置的基础上,需进一步加装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监控有限空间作业现场,以科技手段尽可能减少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频率,从源头控制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有限空间内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通风、监测、照明、监控等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3.严禁盲目实施救援。企业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并根据预案要求,加强有限空间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措施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每位员工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在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能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事故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督促企业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所有纳入整治范围的企业,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落实主体责任。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坚持把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核心要素来抓,采取多种管控措施,全面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各相关企业积极落实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有限空间系统化、常态化管理模式,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在专项整治过程中,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风险控制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始终,形成高压监管态势。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辨识、管理不到位或存在遗漏的,要按照规定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

 

    附件:吴兴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九条要求

 

 

 

 

 

 

 

 

 

 

 

 

 

 

 

 

 

 

 

附件

吴兴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九条要求

 

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707--2008)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结合吴兴实际制定九条具体要求。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在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2.落实安全风险辨识。严格按照《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的要求,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再辨识再评估,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分级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3.明晰安全警示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并规范完善安全风险告知内容,作业场所设置气体监测仪器,并接入企业监控平台。

4.规范委外作业管理。不得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承包方,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时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协议递交属地人民政府存档。严格落实上述规定,加强对承包方有限空间作业监督管理。

5.严格作业审批制度。涉及有限空间的一切作业行为,必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并实行“双人双锁”,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一把,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强化针对性教育培训。对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含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培训内容: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程序和作业规范;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7.科学制定应急预案。企业(包括发包和承包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明确事故处置程序,每年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专项应急演练,防止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

8.配齐劳保和应急装备。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绳、安全鞋、作业服、防毒面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并在有限空间区域设置作业安全箱,建立每月检查登记制度。对于可能接触到酸碱的作业应先准备好大量的水,或者检查确认冲淋洗眼设施的完好。

企业必须配备基本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具,心肺复苏器、快速检测设备、通风设备、救生索、安全梯不少于1套等基本装备,建立每月检查登记制度。

9.规范作业现场管理。一是作业前要开展安全交底,签订安全技术交底责任书;二是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由监护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三是作业现场要进行在岗监护和安全管控,明确信息沟通的工具、方式和内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行出入登记确认制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每班次不得超过2人。四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系上安全绳,以便紧急时被拖曳施救。五是发生有限空间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救援时先做好自身防护,严禁盲目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