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4-03559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一、制定背景
1.为进一步规范埭溪镇村级工程项目的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确保工程廉洁、优质、规范。
2.自2023年5月,湖州市纪委开始推广应用“村级工程智治一件事”后,原先的村级工程管理办法中部分条例已不适用。
二、适用范围
埭溪镇各行政村使用集体资金组织实施的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的采购。
三、主要内容及名词解释
1.实施流程
①30万元(不含)以下工程:年度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表→村三委会议商议→党员会议审议(10万以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备案→通过工匠库进行库选→库选结果公示3日,承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5日内签订合同→项目过程跟踪监督→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并公示→工程款支付及档案存档。
②30万-400万(不含)工程:年度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表→村三委会议商议→党员会议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公开交易→招投标结果公示3日,承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0日内签订合同→村工程管理小组对项目进行监督→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并公示→工程款支付及档案存档。
③400万元以上工程:年度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表→村三委会议商议→党员会议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招投标结果公示3日,承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0日内签订合同→村工程管理小组对项目进行监督→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并公示→工程款支付及档案存档。
2.招标方式
①30万(不含)以下项目,在吴兴区农村建筑工匠信息库进行库选:行政村填写《村级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报告表》提交镇交易分中心,由镇交易分中心完成审核及竞价单位选取等工作。
②30万(含)以上400万(不含)以下项目,进行公开发包:发包文件等材料经镇交易分中心审核备案后,由代理单位在镇交易分中心完成开标、评标等工作。
③400万(含)以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等材料经镇交易分中心审核备案后,由代理单位提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备案、开标、评标、监管等工作。
3.服务单位的选取
与工程相关的服务费(含勘察、设计、监理、测绘、代理、咨询等),具体根据《埭溪镇限额以下服务类单位采购操作手册》申报、选取、实施。服务费用在5万(含)及以上,不足10万(不含)的,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备案;10万(含)以上50万(不含)以下进镇交易分中心公开发包;50万(含)以上进区交易平台公开招标。
测绘勘察:经镇交易分中心抽签选取、备案。
设计单位:经综合比选确定。设计单位需根据镇村相关规划及项目要求,开展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编制等工作。
招标代理:经镇交易分中心抽签选取、备案。行政村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清单。30万元以上村级工程项目,同时还需报镇财政所进行招标控制价审核。
监理单位:经镇交易分中心抽签选取、备案。预算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村应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预算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各村自行决定。
审计单位:由镇财政所组织审计业务分配。400万以上大型工程必须委托跟踪审计。30万至400万中小型工程,行政村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报镇财政所委托第三方进行跟踪审计服务。镇财政所可根据特殊项目情况,对400万以下工程安排跟踪审计。
4.注意事项
①每年需上报年度村级工程建设计划表,原则上不在计划内的工程不予备案,三资中心不予支付工程款。
②行政村作为建设单位确定承包方时必须严明纪律,落实回避要求。经查实应回避未回避的,中标无效,已签订的合同无效。已经实施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直至将该单位列入“埭溪镇工程黑名单”。
③行政村应严格按照合同组织项目实施,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的应严格控制工程变更金额,工程变更(包括新增和减少)额度低于或等于合同价10%的,须经村三委商议和联村领导或条线领导同意,报领导小组备案。未经批准的变更,一般不纳入结算审计。因客观因素确实超出10%的,且不宜重新招标的,提交镇党委会商议是否同意变更。
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及时编制项目结算报告并报送至行政村。行政村向财政所提出审计申请,送审时间应在验收后两个月内,如未在两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审计资料或未按时补齐资料的一律不再安排审计。审计时,未经过审批同意的补充协议视为无效,以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实行的发包方式视为无效。
解读机关:埭溪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埭溪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2-398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