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区公安分局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等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联系区法院、检察院、信访局、民宗局。
参与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
陈 悦 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浙江长兴人,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现任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三级高级警长,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曾任湖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湖州市公安局警务处处长;湖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情报中心)主任;湖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湖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一级警长;湖州市安吉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三级高级警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