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质量全域达标。全区16个区控以上地表水断面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100%达到Ⅲ类水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入太湖水质连续14年保持在Ⅲ类水及以上。
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区PM2.5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为82.9%。
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100%、100%、95%和95%以上。
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全区实现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环境舆情、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个不发生”。高标准完成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第三届上海进博会、第七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点时段的环境质量改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