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18-2018122127 | 发文时间: | 2018-09-21 13:03: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吴兴区人民政府 |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2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意见(试行)》(湖政办发〔2018〕46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编制依据与原则
(一)编制依据
1、《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5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2号)
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意见(试行)》(湖政办发〔2018〕46号)
(二)编制原则
对涉企证照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间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和统筹,分类整合,坚持能减尽减、能合尽合、能联尽联,以"减证"促进"简政"。申请人可依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先照后证或证照联办,自主选择单办或通办。积极稳步推进各有关部门业务融合,整合业务、人员、职能、部门等审批资源,发挥整合通办机制优势,再造办事流程,做到科学高效,纵深推进商事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导向,对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通办实行动态追踪管理,通过动态追踪、考核督查、总结提升,落实改革工作。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主要任务及工作举措。本项改革涉及16个区级部门,274项涉企证照事项,其中,准入事项109项(前置许可20项,准入登记89项),准营事项165项(后置许可95项,备案70项),通过前置许可保留一批,后置许可承诺一批,同步备案减少一批,梳理减少部门准营类涉企证照事项50%以上,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各类涉企证照数据实时传输、交互共享,常态化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在2018年7月中旬实现改革目标。
二是明确了具体工作流程。(一)一站导办;(二)一窗受理;(三)一次告知;(四)并联审批;(五)打证(照)发证(照)。(六)资料归档。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从加组织领导,加强事后监管、加强基础保障、加强督查考核四个方面保障改革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改革的主动性,按照整合和通办的改革方向和要求,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具体工作力度,强化改革合力,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