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18-02248 发文时间: 2018-09-21 15:32: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吴政办发〔2018〕71号 发布机构: 区府办
统一编号: EWXD01-2018-0017 有 效 性: 有效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兴区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吴政办发〔2018〕71号)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吴兴区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吴兴区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

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2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意见(试行)》(湖政办发〔2018〕46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既要跑得早,又要跑得久、跑得好”为目标,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决定在我区全面开展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以“快准入、宽准营、严监管”为工作原则,力求在更广区域、更多事项上,逐步实现商事登记领域的“无差别受理”,大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着力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在全区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凡办理企业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的涉企证照事项,受理和出件均在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实行证照联办;对部分涉企后置审批事项实行承诺准营制,准入即准营;对部分涉企备案类事项实行同步备案制,登记即备案。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创新,精简便民。对涉企证照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间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和统筹,分类整合,坚持能减尽减、能合尽合、能联尽联,以“减证”促进“简政”。

(二)自主选择,需求导向。申请人可依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先照后证或证照联办,自主选择单办或通办。

(三)规范统一,流程再造。积极稳步推进各有关部门业务融合,整合业务、人员、职能、部门等审批资源,发挥整合通办机制优势,再造办事流程,做到科学高效,纵深推进商事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四)科学管理,动态追踪。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导向,对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通办实行动态追踪管理,通过动态追踪、考核督查、总结提升,落实改革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举措

本项改革涉及16个区级部门,274项涉企证照事项,其中,准入事项109项(前置许可20项,准入登记89项),准营事项165项(后置许可95项,备案70项),通过前置许可保留一批,后置许可承诺一批,同步备案减少一批,梳理减少部门准营类涉企证照事项50%以上,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各类涉企证照数据实时传输、交互共享,常态化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在今年7月中旬实现改革目标。

(一)深化涉企证照事项改革

1.许可事项实行证照联办。对部分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事项实行市场监管部门通办,改“企业跑”为“数据跑”,实现“一窗办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2.后置审批改为承诺准营。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后置许可事项,原则上由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向相关部门作出承诺,改“后置审批”为“承诺准营”,实现“准入即准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3.大幅减少涉企事项。对涉企备案类事项原则上列入“减”的范围,由市场监管部门推送备案信息,改“分步走”为“一步走”,实现“登记即备案”。(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二)优化涉企证照办理流程

4.简化工作流程设置。按照便民高效原则,不断优化办理流程,设置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窗口(以下简称“通办窗口”),由通办窗口前台联合受理、各部门后台审核、通办窗口统一发放涉企证照,从而实现“一窗受理申请、一窗领取证照”(牵头单位:区政务办、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5.整合事项清单表单。按照全面梳理、动态更新的原则,发布首批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部门证照联办事项、承诺准营事项、同步备案事项三张清单,整合、制作相关表单、办事指南,录入省行政权力事项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6.加快企业开办时间。按照“便民、惠企、提速”的要求,常态化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7.加强信息化支撑。要开发和运用好“一窗受理”平台,实现各类涉企证照数据部门间通联,实时传输,交互共享(牵头单位:区政务办、区府办;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三)强化涉企证照通办窗口建设

8.推进涉企事项集中进驻服务中心。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在7月中旬前完成所有涉企证照事项进驻服务中心,加强窗口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对高频事项,尤其是涉及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事项,要集中设置办事窗口(牵头单位:区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9.调整窗口岗位设置。由行政服务中心统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窗口力量配置,加快完成窗口岗位人员调整,通过设置通办窗口,构建高效合理的协同机制(牵头单位:区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10.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加强相关部门领导、具体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过硬的多能型窗口人员队伍(牵头单位:区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四、工作流程

(一)一站导办建立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部门通办一站导办机制,申请人在办理涉企证照时所有事项的信息咨询、材料清单、办事指南均可在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导办台一站获得。

(二)一窗受理。由通办窗口“全科受理”,申请人办理涉企证照有关事项时,根据需求自愿向通办窗口申请,并一次性提交有关材料,窗口对材料核查通过后予以受理。

(三)一次告知。通办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的,进入审批流程;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全部材料,对于非关键性材料,实行承诺“容缺受理”。

(四)并联审批。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证照联办事项,通办窗口将申请材料通过一窗受理平台推送给相关部门进行并联审批。对承诺准营事项,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领取许可证。对纳入同步备案的事项,工商登记完成的同时,实现数据共享。

(五)打证(照)发证(照)。各审批部门完成后台审核后,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通办窗口,由通办窗口统一发证。

(六)资料归档。通办窗口负责办事资料收集、整理、扫描、上传、归档等工作。各审批事项档案按照部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工作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再深化,涵盖的部门多、事项多,涉及法律法规多。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列入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推进机制,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事后监管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整合“审、批、管、查、检”各个环节风险管控措施,从审批监管转向合规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发挥信用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管作用,建立健全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现全程可追溯、环节可控制、责任可落实的良性闭环。

(三)加强基础保障

要配足配强窗口工作人员,科学合理安排窗口数量和位置,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待遇,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加强跨部门的业务培训,实现从“单科受理”向“全科受理”的转变。

(四)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工作督查机制,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考核体系,并定期进行通报,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扩大社会宣传,提高群众、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形成社会关心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六、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吴兴区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改革工作领

导小组名单

2.吴兴区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证照联办第一批

办事项清单(动态调整)

 

 


 

附件1

 

吴兴区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建忠

副组长:朱江政  石建民  薛跃伟

成  员:吴  玮(区编委办)

        唐  晔(区府办)

        沙  勇(区教育局)

姚新芳(区民政局)

俞勤仕(区财政局)

李  慧(区人力社保局)

王会江(区住建局、区交通局)

代  茹(区旅发委)

钱毅轶(区农林局)

张传国(区商务局)

季禧峰(区文体局)

李  波(区卫生计生局)

吴伟中(区环保局)

章国强(区安监局)

朱文伟(区市场监管局)

陈  雷(区税务局)

        马文安(区政务办)

陈永明(区公安分局)

张旭黎(区国土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朱文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吴兴区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证照联办第一批事项清单(动态调整)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及编码

子项名称

编码

办理层级

1

区教育局

民办学校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许可-00816-000)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

许可-00816-001

BC

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

许可-00816-002

BC

2

民办学校分立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

许可-00816-003

BC

民办学校合并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

许可-00816-004

BC

民办学校变更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

许可-00816-005

BC

民办学校终止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

许可-00816-006

BC

3

区人社局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许可-00119-000

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

许可-00119-002

BC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及编码

子项名称

编码

办理层级

4

区人社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许可-00123-000)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许可-00123-001

BC

劳务派遣变更许可

许可-00123-002

BC

劳务派遣经营延续许可

许可-00123-003

BC

劳务派遣分公司经营备案

许可-00123-004

BC

5

区住建局

区交通局

燃气经营许可(许可-00207-000)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

许可-00207-001

B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注销

许可-00207-002

B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

许可-00207-003

BC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变更

许可-00207-004

BC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

许可-00207-005

BC

6

区农林局

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许可(许可-00326-000)

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许可(设立)

许可-00326-001

B

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许可(变更)

许可-00326-002

B

7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许可(许可-00319-000)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

许可-00319-003

B

8

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许可-00333-000)

兽药经营许可(设立)

许可-00333-002

BC

兽药经营许可(变更)

许可-00333-005

BC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及编码

子项名称

编码

办理层级

9

区农林局

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许可-00325-000)

农药经营许可

(设立,适用于经营除限制使用农药以外其他农药)

许可-00325-001

ABC

农药经营许可(变更)

许可-00325-007

ABC

农药经营许可(延续)

许可-00325-006

ABC

10

水生野生生物利用特许(许可-00500-000)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许可00500-002

A

11

国家重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特许

许可00500-003

A

12

渔业捕捞许可(含渔业捕捞船舶制造、更新改造与进口许可、渔业船舶登记、渔业辅助船舶新建与改造)(许可-00499-000)

内陆渔船渔业活动许可

许可00499-005

BC

13

区商务局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




14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许可-00363-000)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许可-00363-000

AB

15

区文体局

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16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许可-0100376-00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

许可-0100376-001

BC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审批

许可-0100376-002

BC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及编码

子项名称

编码

办理层级

17

区卫生计生局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许可-00382-000)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新证)

许可-00382-001

B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

许可-00382-002

B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变更)

许可-00382-003

B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注销)

许可-00382-004

B

18

区安监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许可-00641-000)

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初审

审核转报-00454-000

B

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许可-00641-002

B

19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初审(审核转报-00455-000)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初审

审核转报-00455-000

B

20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许可-00471-000)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许可-00471-000

B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许可00470-000)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许可-00470-001

B

21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许可-00462-000)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批发)核发

许可-00462-001

B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及编码

子项名称

编码

办理层级

22

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许可-00416-000)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

许可-00416-001

AB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地址变更、名称变更、延期换证(无需评审)

许可-00416-002

AB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许可-00416-003

AB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地址变更、名称变更、延期换证(无需评审)

许可-00416-004

AB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许可-00416-005

AB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地址变更、名称变更、延期换证(无需评审)

许可-00416-006

AB

23

特种设备(气瓶)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许可-00417-000)

特种设备(气瓶)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

许可-00417-001

AB

特种设备(气瓶)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地址变更、名称变更、延期换证(无需评审)

许可-00417-002

AB

24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许可-00419-000)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许可-00419-001

ABC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许可-00419-002

ABC

获证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变更

许可-00419-003

ABC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及编码

子项名称

编码

办理层级

25

区市场监管局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开办

许可-00482-001

B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

许可-00482-002

B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

许可-00482-003

B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

许可-00482-004

B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证

许可-00482-005

B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

许可-00482-006

B

26

食品生产许可(不含小作坊)(许可-00490-000)

《食品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

许可-00490-001

C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换证

许可-00490-002

C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许可-00490-003

C

《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许可-00490-005

C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证

许可-00490-006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