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000000/2025-1010303319 成文日期: 2025-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吴政办发【2025】13号 发布机构: 吴兴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EWXD01-2025-0003 有效性: 有效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兴区工程运输车纯电动化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5 13:54:25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吴兴区工程运输车纯电动化更新

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吴兴区工程运输车纯电动化更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11

 

 

 

 

吴兴区工程运输车纯电动化更新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家和省市关于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部署,依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通运输装备新能源更新的实施意见》(吴政办发〔2024〕10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绿色转型发展,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结合吴兴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协同推进、有序实施”原则,加强工程运输车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在册工程运输车纯电动化更新。

第一阶段:2025年8月11日至9月30日,限行区范围内三环东路<不含>—318国道<不含>—大港路<不含>—湖织大道<不含>,下同)所有政府、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须使用纯电动工程运输车运输(执行紧急任务的除外)。 

第二阶段:2025年10月1日起,实现限行区范围内工程运输车纯电动化全覆盖,限行区范围外政府、国有资金建设的项目须使用纯电动工程运输车。经测算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综合评估后,视情在全域推广使用纯电动工程运输车。

二、推进措施

(一)政策补助激励。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工程运输车新能源更新且满足申领补贴条件的车主,可根据《浙江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操作指南》申领补贴;鼓励运输企业做大做强,达到一定规模后,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吴兴国控集团、吴兴国投集团、吴兴文旅集团、吴兴东城集团、吴兴经开投集团、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完善基础设施。根据纯电动工程运输车充电需求和环保安全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已有高新区、八里店镇、埭溪镇、东林镇等4个充电场站基础上,加快推进织里镇充电场站建设,加快4个(高新区、道场乡、妙西镇、东林镇各1个)充电场站谋划选址,实现全域充电场站基础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高新区、织里镇、八里店镇、道场乡、妙西镇、埭溪镇、东林镇、吴兴国控集团、吴兴国投集团、吴兴文旅集团、吴兴东城集团、吴兴经开投集团、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吴兴供电分公司)

(三)规范有序运营。新购置的纯电动工程运输车型号应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中,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要求,并按照程序办理渣土清运证、车辆通行证,备案的四轴型纯电动工程运输车货厢内尺寸规格不超过长度5.8米、宽度2.35米、高度1.5米,其他整车要求、标识和车载智能安防系统等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及行业管理要求。充电场站经营主体要规范充电场站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吴兴国控集团、吴兴国投集团、吴兴文旅集团、吴兴东城集团、吴兴经开投集团,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市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市交管支队直属二大队、织里交巡警大队)

(四)整体联动推进。政府、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须使用纯电动工程运输车运输,且在招投标项目中,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推行纯电动设施设备审核备案要求对使用纯电动工程运输车给予加分;其他工程项目在招投标中,积极推广使用纯电动工程运输车科学合理设置全区渣土消纳场地,加强消纳场地管理,优先使用纯电动工程运输车运输消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吴政通〔2024〕4号)要求,对工程运输车严格落实路权管控;依法严厉打击未办理渣土清运证、车辆通行证开展运输业务、超载等违法行为;启动颗粒物污染应急管控B级管控期间(高位良值以下),允许核心区域范围外纯电动工程运输车正常作业。(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政务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市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市交管支队直属二大队、织里交巡警大队)

(五)创新激励机制。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建立运营企业碳账户,完善低碳出行平台,探索建立减碳量计算办法,对纯电动工程运输车运营企业提供绿色积分补助、绿色金融服务等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购车贷款优惠等。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自愿减排量核证交易机制,引导有关企业获取碳普惠收益。(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三、强化保障

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攻坚,有序推进,按照省、市相关补助政策对新购纯电动工程运输车的业户进行一站式申领补贴服务,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不断营造工程运输车纯电动化更新工作的浓厚氛围。同步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做好风险防范,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积极保障和谐稳定。

本方案20258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