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电话: 办公室:0572—2556267;具体科室电话详见内设机构
监督电话: 0572-2552211
单位地址: 湖州市吴兴区龙泉街道田盛街535号
邮政编码: 313000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划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推进全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牵头协调和解决“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牵头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划分并监督实施;承担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领域间和领域内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调。
(四)负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
(五)负责行使档案、发展改革、经信(盐业除外)、教育、科技、民宗、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建设、水利、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医保、林业、地震、气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人防、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六)指导并推进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以及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七)组织全区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组织查处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跨区域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八)负责城市管理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全区“美丽城镇”工作的督查及考核。负责犬类管理工作。承担区级“数字城管”工作,指导全区开展“数字城管”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最多 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优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转变执法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监管模式;着力创新监管手段,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数字监管,推进监督信息共享;积极构建以业务主管部门为主、乡镇(街道)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为辅的监管格局,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