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二)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拟订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工业强区建设。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引导培育未来产业发展。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区等发展平台建设。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牵头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五)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进智能制造,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协调有关产学研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六)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组织拟订并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信息产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负责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
(八)推进、指导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协调推进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九)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组织协调服务企业重大活动,牵头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工作,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治理创新和管理创新。
(十)宏观指导和协调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十一)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和应急产业发展。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把推动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等有机结合,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制造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二)完善以科技创新为主导,以实体经济为基础,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突出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和产业平台建设,着力构建未来产业和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协同联动的发展格局,全面推动工业转型绿色发展。
(三)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产业链预警预测、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产业和企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落实人才强区战略,推动产业、科技、人才深度融合,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办公时间: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