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政策,推动相关政策落实。

(三)协同职能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协同推进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负责全区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制度,负责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负责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依法对基金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基金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和控制。完善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有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六)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系列南太湖人才工程,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助推吴兴高质量赶超发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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