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政务办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协调推进全区“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订加快推进全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和管理制度等。指导全区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三)负责在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交通工程招投标、水利工程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施集中监管和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对标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标准,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制度规则、创新监管手段和执法机制,着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打击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